周杰倫天母街頭轟真槍

中國時報 / 陳于嬙、洪秀瑛/綜合報導 2009/08/03

周杰倫執導《熊貓人》惹爭議,7月31日在天母街頭拍槍戰,他心裡暗譙,保全比他更狠,驅趕圍觀人群,還兇猛撂話「再拍就付錢」,且現場兩大黑箱,裝著一批沙漠之鷹、史密斯、寇特及MP5等真槍,引起警察兩度到場關切。

圍觀者眾 交通混亂目擊拍攝現場的網友,在網上(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o28325/5469199)貼出混亂場面,畫面未見有警方協助疏導交通,因圍觀民眾實在過多,造成天母街頭交通混亂。

且劇組爆破及槍聲過於逼真,當地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,兩度到場,後來劇組告知是裝空包彈,無傷害性才離場,事實上,有網友在部落格提到,爆破時,被碎片噴得很痛。昨晚也傳出劇組的真槍打到自己人,但統籌小偉澄清未有人員受傷。

張菲路過 特來哈啦周杰倫街頭煩躁拍槍戰,家住附近的張菲搭計程車經過時,還過馬路和周董握手哈啦。據知,當天光是工作人員就近60位,另外還有保全及實習生30多人維持秩序,對保全要脅路人「再拍就付錢」,小偉表示:「這應該是誤會,因路人拍照的閃光燈會影響畫面,工作人員勸阻,不可能去要錢。」劇組強調,當天有申請路權,而從香港進口約16枝真槍,也向警政署申請,每天拍完戲,還要在派出所做點交。

申請路權 警未支援天母派出所員警吳東穎表示,劇組申請路權拍攝,台北市規定,一周前先向所屬轄區派出所報備,填寫表格再交分局核准。若未申請或超出申請拍攝範圍,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,違者可罰1500元至1800元不等,若仍堅持拍攝,可連續開罰;嚴格來說,劇組提出申請後,警方不會主動支援,需由劇組自己安排人員指揮交通,若要求支援,通常是與公益或警察相關題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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